| 標 題: | 「藝遊博物館 發票做慈善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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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佈日期: | 2009/01/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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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效日期: | 2009/05/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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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單位: |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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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聯 絡 人: | 李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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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洽詢電話: | 29603456-45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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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內 容: |
本縣所屬公有館(園)為響應政府振興經濟、刺激消費,特配合消費券發放推出「藝遊博物館 發票做慈善」活動。 一、實施日期:自98年1月18日起至98年5月31日止,休館日除外。休館日:每週一(週一若逢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,照常開放)及農曆除夕(1月25日)、初一(1月26日)。 二、 實施方式:持有當月份之任何金額發票或收據(需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)即可免費參觀本縣所屬博物館(鶯歌陶瓷博物館、淡水古蹟博物館、十三行博物館、黃金博物館、板橋林家花園)(1張限用一人一次)。 三、 本實施方案所有發票將由本縣收集後,全部捐予慈善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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